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抖音因侵犯个人信息权而被判有罪,法院认为收集信息超过了必要的限制

2020-07-31 11:13   来源: 互联网    浏览次数:274

抖音应用被判违反了收集用户信息的必要限度。7月30日,www.thepress.cn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,该案件认定豆阴应用通过其手机号码向其推荐了"潜在熟人",收集其地理位置和社会信息侵犯了个人信息权益,但由于上述信息不是私人信息,因此不构成侵犯隐私权。


本案显示,在移动地址簿中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,利用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豆印APP4.3.1版(以下简称豆印应用),被推荐了大量的"可能的人"。凌某某认为,豆阴应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,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权、隐私权和隐私。豆阴应用运营商北京微广播视觉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微广播视觉技术有限公司)起诉了北京互联网法院。


7月30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裁定,微播电视公司未经凌志同意处理个人信息,构成侵犯个人信息权益,经济损失赔偿5231元。


凌某某声称,2019年2月9日,当他除了自己以外,在手机通讯簿上没有任何联系人时,他注册了豆阴应用程序,发现很多朋友被推荐为"他可能认识的人"。豆阴应用程序非法获取、知晓、保存、使用其名称、手机号码、社会关系、地理位置、手机通讯簿以及其他个人信息和隐私,构成侵权行为,并应承担阻止侵权、道歉和依法赔偿损失的责任。


MicroTV认为,根据其他豆印用户授权的地址簿中玲的姓名和手机号码,它推荐"潜在的熟人"给凌,也没有掌握和使用凌的社会关系。


此外,在保存期方面,为确保服务质素,长期保存用户的个人资料符合用户的利益和合理的期望。令某某经公证的手机地址簿是空的,它不收集凌某某地址簿的信息。IP地址获取的市级模糊位置信息是不可识别的,不属于隐私和个人信息。基于此,该请求拒绝了凌某某等所有应用程序。


法院认为,在本案中,微广播电视公司阅读和匹配地址簿既不会扰乱凌志玲的利益,也不会不合理地损害其利益,并能满足其他有社会需要的用户的利益和该行业发展的需要,因此属于信息的合理使用。


合理使用应符合必要的原则。"法院认为,当凌某某没有注册时,它就不可能在豆阴应用程序中建立社会关系。在从其他用户的手机地址簿中收集凌志玲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后,公司应及时删除这些信息,将能够知道该手机号码在软件中未用作帐户的用户进行匹配。然而,直到凌某某提起诉讼,这些信息仍保存在豆印应用的后台系统中,超出了必要的限制,不属于合理使用,构成侵权。


他补充说:"法庭亦指出,玲索与其他以手提电话通讯簿储存其资料的用户之间有社会关系。"虽然它没有以清单的形式反映出来,但它可以反映凌某某的社会关系,属于凌某某的个人信息,构成侵权。同时,位置信息在识别属于个人信息的个人特征方面起着重要作用,与定位的准确性没有直接关系。微播电视公司在未经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,收集岭南某某地理位置信息,构成侵权行为.


同时,法院指出,凌某某的上述信息并不是私人的,微广播电视公司推荐的有限的"可能的熟人"并不构成对凌志生活安宁的侵犯,也没有侵犯凌某某隐私权的行为。


基于此,法院裁定,该微型电视公司删除了在2019年2月9日前收集和存储的凌志个人姓名和手机号码信息;删除了未经凌志同意通过豆印软件收集和存储的地理位置信息;并在判决生效后7天内,以书面形式向凌某致歉,赔偿凌某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4231元的合理维权成本。




责任编辑:萤莹香草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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